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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正式取消!最严继续教育新规将全面实行!

文章来源:成都洁苑教育 2017-11-07 字体:[][][]

核心提示: 从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证了,但新规明确指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继续教育照常进行!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设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指出考试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作了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并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作了相应修改。同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聘请具有中国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一并作了修改。

会计法修订提案通过,会计证正式取消,告别历史舞台!


11月4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修改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做假账、故意隐匿或销毁凭证、挪用公款等行为将终身禁业

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而现行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现行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会计证取消,继续教育不会停止,2018年将更加严格

1、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对象有了重大的改变,其中第一条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小伙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第二点和第三点明确说明,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见新规更接地气、更全面。

2、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从24分上升到90学分

新规:第十六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新政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3会计证取消后,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这是新规增加的内容,相当于把继续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后会计升职加薪、考取会计职称证都必须要参加继续教育,单位招聘条件中也会加上一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字样,“继续教育”俨然成为从事会计工作的新“门槛”了。

会计证取消了,为啥还要继续教育?

简单来说,会计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实行定期年检的制度。主要目的是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让会计从业人员了解每年会计相关法规的变化等等。所以继续教育是一个再培训、再教育的过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由此可见,虽然会计从业证取消了,但依旧按照以前的惯例进行继续教育是正确的。

  在新《会计法》正式出台前,会计证依然处于“有效”的状态,依然兢兢业业履行自己的使命,因此小伙伴们今年还是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也就是对会计证进行年检。

查询“会计证”是否完成继续教育?

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会计证”状态,不清楚自己以前有没漏掉继续教育,更不知道自己继续教育应该教育哪一年,点击这里四川财政会计网查询,以免错过最后一次继续教育的机会。

继续教育的10个提醒

(1)继续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指具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了,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2)财政部日前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的学分不得低于90学分;

(3)以后会计继续教育会将不是仅仅“走过场”继续教育成为每个人的必修课;

(4)按照财政部1学分折算1学时的管理模式也就意味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不低于90学时;

(5)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7)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跨省级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可合并计算;

(8)学分管理采用的是登记制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9)鼓励会计们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为60学分;

(10)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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